首犯获刑15年!海口南北水果市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2023年5月11日 作者 admin

琼山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某兵犯故意伤害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于2013年刑满释放后,纠集被告人吴某琼、刘某等多人对被害人实施故意伤害,并利用其前科劣迹、暴力伤害等犯罪行为形成的恶名,在2014至2016年期间实施多起敲诈勒索犯罪行为。

2015年至2018年期间,随着周某兵在水果市场附近的恶势力威名不断扩大,其为了牟取不法经济利益,有组织、有计划的纠集被告人吴某琼、周某海、吴某任等多名有前科劣迹的刑满释放人员,在南北水果市场附近长期以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等犯罪为主要活动,形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2015年至2017年期间,周某兵在幕后指挥,有计划、有组织的纠集被告人周某海、吴某任、罗某中等以开赌场为业的固定人员,并召集多名亲属或朋友为其在南北水果市场附近开设赌场提供协助,获取了巨额非法利益,属于典型的利用恶势力犯罪集团伴随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2017至2018年期间,周某兵、吴某琼利用其恶势力威名,有组织、有计划的纠集刑满释放人员被告人雷某、黄某清、卢某锋等人在椰海综合市场垄断售冰生意,低价租赁铺面等实施强迫交易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水果市场管理公司、水果商的合法权益,破坏市场及周边的营商环境、严重扰乱了椰海综合市场的生产经营秩序。逐步形成以被告人周某兵为首要分子、吴某琼、周某海为重要成员、被告人吴某任、罗某中、唐某、卢某锋、黄某清、雷某、冯某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琼山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兵组织领导的犯罪行为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行为,周某兵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指挥作用,被告人吴某琼、周某海为重要成员,被告人吴某任、罗某中、唐某、卢某锋、黄某清、雷某、冯某为成员,对上述恶势力犯罪集团组织的全部成员,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该案的依法判决,严厉打击了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盘踞市场周边,破坏市场营商环境、扰乱市场生产经营秩序,欺压、残害百姓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市场管理公司、水果商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为琼山区构建良好营商环境及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